各学院:
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现开展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的申报工作。
一、认定条件:见通知(附件1)。
二、申报对象及数量
实行限额申报。绍兴文理学院属于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,限额申报 1 个。申请直接认定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,不受申报名额限制。各学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,积极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
请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《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》 (见附件 2)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,《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》(见附件3,a4 纸,双面打印,正文不超过10000字)一式5份、相关佐证材料1套报送至研究生处,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后,推荐申报。
联系人:边凌雁,电话:752707,办公室:科教楼302。
研究生处
2022.9.22